实用信息
供法院使用的服装鉴定文件
材料准备、查验记录、专业人员意见书、法院委托鉴定及评审。
案件材料
- 法院名称、案号及与检验有关的问题。
- 如已委托鉴定,提供鉴定委托裁定。
- 物品及其状况、标签、改动和存放地点的信息。
- 购买、合同、缝制、干洗、验收及投诉文件。
- 照片、视频、既往意见书、记录及附件,尽可能完整提供。
委托鉴定前
经协商,可出具有关研究可行性的说明函,包括专业人员信息、问题、所需物品与材料、拟开展的实验室工作,以及预计期限和费用。该函不含实质性研究结论,也不能代替诉讼程序中的鉴定委托。
记录、意见书与评审
查验记录在约定范围内记载物品状况及发现的特征。专业人员意见书包含合同研究结果;评审对既往工作的完整性与论证依据作出评价。由法院委托时,按照相应诉讼程序出具鉴定人报告。成果类型由订单确定,纸质和电子文件的格式事先约定。取得文件并不保证法院采纳、重新鉴定或作出特定裁判。
诉讼程序规则
- 《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》第79条 — 委托鉴定及确定问题。
- 《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》第86条 — 鉴定人报告及其评价。
- 《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典》第87条 ——补充鉴定及重新鉴定。
法院独立评价材料并决定程序事项。其他类型的诉讼适用相应规则。文件提交方式应依照具体法院的要求确认。
申请
描述物品、缺陷及相关情况
请发送物品、标签、标识和缺陷照片,以及购买文件、合同、商品页面、卖方拒绝文件、干洗文件或卖方意见书。电话咨询免费,最长15分钟。
- 服装是否存在缺陷;
- 是生产缺陷,还是护理、干洗、使用或缝制造成的问题;
- 物品是否符合尺码、描述、成分及标识;
- 需要哪种文件:查验记录、专业人员意见书或评审;
- 何时需要实验室检测。